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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卫生厅向东方总院颁发三级综合医院“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”

时间:2014-04-02 16:33:00 点击:0

2014年4月1日,省卫生厅正式向淮南东方医院集团总院颁发三级综合医院“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”,标志着东方总院可以正式按照三级综合医院进行执业。

2014年1月15日,省卫生厅正式批准设置东方总院为三级综合医院,3月23日,省卫生厅再次组织专家对东方总院的三级医院创建工作进行检查,通过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实地查看、情况反馈等环节,与会专家一致认定东方总院已达到三级综合医院的标准。

检查组把相关情况向省卫生厅汇报后,省卫生厅正式向淮南东方医院集团总院颁发“三级综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”。自1995年正式被评为二级甲等医院以来,东方总院人即把创建三级医院做为更高的目标。十九年来,医院全体人员群策群力,励精图治,多年梦想终于得以实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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